第29章 論護理
第二十九章
第二十九章 — 論護理
護理,是神對現有萬物的眷顧。又說:護理是神的旨意,藉此萬物皆得其合宜的結局[1]。但若護理是神的旨意,根據真理的推論,凡藉護理而生者,必然是最美好、最卓越、無可超越的。因為創造者與護理者必然是同一位:因為創造者與護理者不應是分離的。若然,兩者必皆有缺憾,一者在創造上,另一者在護理上[2]。因此,神既是創造者也是護理者,祂的創造、保守與護理之能,純粹是祂的美善旨意。因為「凡主所喜悅的,祂在天上,在地下,都作成了」[3],無人能抵擋祂的旨意[4]。祂願意萬物存在,萬物就存在。祂願意宇宙被建造,宇宙就被建造,凡祂所願意的都必成就。
祂施行護理,且施行得極其卓越[5],人可輕易由此察覺。唯有神本性是良善且有智慧的。既然祂是良善的,祂就施行護理:因為不施行護理者,就不是良善的。甚至人類和無理性受造物,也按其本性為自己的後代提供所需,不提供者便受責備。再者,既然祂是智慧的,祂就對現有萬物施以最佳的照護。
因此,當我們留意這些事時,我們應當對護理的一切作為充滿驚奇,並讚美這一切[6],毫無疑問地接受這一切,即使在許多人眼中它們是不公義的,因為神的護理超越我們的知識和理解,而我們的推理、行為和未來唯獨向祂的眼目顯明。我所說的「一切」,是指那些不在我們掌控之中的事:因為那些在我們能力範圍內的事,屬於我們的自由意志範疇,而非護理的範疇。
護理的作為,一部分是根據(神的)美善旨意[7],一部分是根據允許[8]。美善旨意的作為包括所有無可否認的善事,而允許的作為則是……[9]。因為護理常允許義人遭遇不幸,為要使他向他人顯明其內在隱藏的美德[10],正如約伯的例子[11]。有時,護理允許發生一些奇特的事,為要藉著看似奇特的行為成就偉大而奇妙的事,正如藉著十字架成就了人類的救贖。在另一種情況下,護理允許虔敬之人遭受嚴峻考驗,為要使他不會偏離正直的良心,也不會因所賜予的能力和恩典而陷入驕傲,正如保羅的例子[12]。
一人暫時被離棄,是為了另一人的復興,為要使他人看見他的景況而受教訓[13],正如拉撒路和財主的故事[14]。因為當我們看見困苦之人時,我們的本性會感到沮喪。另一人被護理離棄,是為了榮耀另一人,並非因他自己的罪或他父母的罪,正如那生來瞎眼的人,是為了彰顯人子的榮耀[15]。再者,另一人被允許受苦,是為了激發他人的效法之心,使他人藉著頌揚受苦者的榮耀,能堅決地迎接苦難,盼望將來的榮耀和渴望將來的福樂,正如殉道者的例子。另一人有時被允許陷入某些卑劣的行為,是為了糾正另一個更糟的過錯,例如當神允許一個為自己的美德和公義而驕傲的人,墮落於淫亂之中,為要使他藉著這次跌倒,認識到自己的軟弱,並謙卑下來,來到主面前認罪。
此外,必須注意的是[16],做什麼的選擇權在我們自己手中[17]:但最終的結果,在我們的行為是良善的情況下,取決於神的合作,祂按著祂的預知,以公義幫助那些以正直良心選擇良善的人;而在我們的行為是邪惡的情況下,則取決於神的離棄,祂同樣按著祂的預知,以公義保持距離[18]。
離棄有兩種形式:一種是引導和訓練上的離棄,另一種是徹底絕望的離棄。前者旨在受苦者的復興、安全和榮耀,或激發他人的效法和模仿之情,或彰顯神的榮耀:而後者則是當人,在神已盡一切可能拯救他之後,仍固執己意地盲目、不肯悔改,或毋寧說無法悔改,然後他便被交給徹底的毀滅,正如猶大[19]。願神恩待我們,使我們脫離這樣的離棄。
再者,請注意,神的護理方式有許多,無法用言語解釋,也無法用心思領會。
並請記住,所有黑暗和邪惡命運的攻擊,都有助於那些以感恩之心接受它們的人的救贖,並且它們確實是幫助的使者。
此外,必須牢記[20],神最初的願望是所有人都得救並進入祂的國度[21]。因為祂創造我們並非為了懲罰,而是為了分享祂的良善,因為祂是一位良善的神。但因為祂是一位公義的神,祂的旨意是罪人應當受懲罰。
因此,前者稱為神的前置旨意和喜悅,源於祂自己;而後者稱為神的後置旨意和允許,其起源在於我們。後者有兩方面:一方面涉及引導和訓練,旨在我們的救贖;另一方面則是絕望的,導致我們徹底的懲罰,如上所述。這適用於那些不在我們掌控之中的行為[22]。
但對於在我們掌控之中的行為,良善的行為取決於祂前置的美善旨意和喜悅,而邪惡的行為既不取決於祂前置的旨意,也不取決於祂後置的旨意,而是對自由意志的讓步。因為強迫的結果既無理性也無美德。神[23]為所有受造物提供所需,並使所有受造物成為祂幫助和訓練的工具,甚至常常是魔鬼本身,例如約伯和豬群的例子[24]。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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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尼米修斯(Nemesius),第四十三章。
[2] 同上,第四十二章。
[3] 詩篇一百三十五篇6節。
[4] 羅馬書九章19節。
[5] 尼米修斯,第四十四章。
[6] 「πάντα ἐπαινεῖν」(讚美一切)這些詞在Cod. R. 2和尼米修斯第四十四章中缺失。
[7] κατ᾽ εὐδοκίαν(kata eudokian,根據美善旨意)。
[8] κατὰ συγχώρησιν(kata synchōrēsin,根據允許)。
[9] 此處在Edit. Veron.和Cod. R. 2927中有空缺。其他手稿有不同的讀法,有些無意義,有些顯然是圖書館員補上的。最好從尼米修斯第四十四章補上:「τῆς δὲ συγχωρήσεως πολλὰ εἴδη」(但允許有許多形式)。
[10] 尼米修斯,第四十四章。
[11] 約伯記一章11節。
[12] 哥林多後書二章7節。
[13] 尼米修斯,第四十四章。
[14] 路加福音十六章19節。
[15] 約翰福音九章1節。
[16] 尼米修斯,第三十七章。
[17] 參見尼米修斯,第二十七章;亦參見西塞羅在《學術問題》(Academ. Quest.)中關於護理的論述。
[18] 參見米涅(Migne)的參考資料。
[19]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24節。
[20] 參見屈梭多模,《以弗所書講道集》第一篇,以及《希伯來書講道集》第十八篇。
[21] 提摩太前書二章4節。
[22] 這些詞在兩份手稿中缺失。
[23] 最後這句話在一個抄本中缺失。
[24] 馬太福音八章30節及以下。